12.1.在自由贸易区开展业务的法人向自由贸易区主任管委会递交下列证件注册:12.1.1.属蒙古国法人,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注册费用收据。12.1.2.属外国法人,申请书、外国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支付注册费用收据。12.2.自由贸易区主任管委会自从接手此法12.1指定证件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监督,认为符合法规的情形下注册为自由贸易区法人、授权营业执照,此营业执照只限于自由贸易区内生效
可以利用招标、拍卖形式授权土地占有、使用权利。
除了海关价格、海关税收法第38.1.4指定外,旅客所购买3,000,000蒙图为止价格相等商品从自由贸易区带入海关管辖区时免收海关税和增值税。
阿拉坦布拉格自由区1公顷土地基评价/图克//政府 2015年07月07日 第291决议添加第4附件/№ 自由区名称1公顷土地基评价/图克/(土地使用)贸易和各种服务除了农业生产以外1阿拉坦布拉格1,200,000.0 800,000.0
23.1.经营商贸、旅游、宾馆服务的企业自从经营活动开始之日起,从自由贸易区占有和使用土地费用中最初五年优惠100 %,其后三年优惠50%。23.2.在自由贸易区经营电力、供暖、线路系统、供水和消毒、清洗设施、公路、铁路、飞机场、通讯系统等基础设施和生产的企业、其分支机构自从开始经营活动之日起最初10 年100%免交在自由贸易区所占有和使用土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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